这是一个离婚率高发的时代,夫妻之间在相处之中会产生很多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引发依稀记得的争吵,最终走向离婚,然而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而作为较为弱势的女方,如何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根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如果孩子年纪还比较小,且在两周岁以下,这时只要保证女方没有很严重的疾病或者难以治愈的传染病的话,当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般这种情况法官会考虑到孩子还小,还处于哺乳期,通常都跟随母亲生活,离不开母亲,而选择把孩子判给女方;
第二、如果孩子的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话,这时孩子已经有了比较多自己的想法,有了自己独立的思维,当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执时,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所以当孩子的年纪已经到了十周岁或者以上时,要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和孩子培养好关系,和孩子好好沟通,得到孩子从心底发出的认同,从而让孩子在需要做选择时更加愿意选择和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不得不承认,让孩子作这样的选择对孩子来说确实很残酷。
第三、如果孩子的年纪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话,女方要想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如果有以下的情况,胜算会大很多:
1、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各种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在将来的日子里不可能再生育小孩;
2、孩子在之前跟随女方生活的时间比男方长得多,这时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孩子的成长没有好处;
3、女方没有其他的子女,而男方还有其他子女;
4、在双方的抚养条件,包括财产情况、工作的稳定情况以及陪伴孩子时间的长短相同时,如果可以证明男方在夫妻生活中曾经有过错误行为(如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婚外情等)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会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