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咨询热线:

189-1638-8813
可添加微信

诉讼离婚

LAWYER DYNAMICS

联系我们

MORE >>

联系人:陈钢律师

  • 手 机:189-1638-8813

  • 座 机:021-50366223转810分机

  • 传 真:021-50366733

  • 邮 箱:846469399@qq.com

  •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18楼G座(双鸽大厦)

上海婚姻律师网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多久才审结?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摘要: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能审结;若是普通程序,要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的时间会更长。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的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3个月内能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时间则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则可能会更长。

《中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就指定3个月,不能延长时间。

二、哪些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1、离婚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适用简易程序,即案件不复杂,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没有财产分割等严重的分歧,可适用简易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下落不明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此,离婚当事人双方都同意将原来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变为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也同意,那么该离婚案件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审理的时间,更快得出是否准予离婚的结果。

推荐文章

电话咨询
189-1638-8813
(可添加微信)
QQ咨询
在线咨询
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