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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有哪些情形,遇到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8-05     浏览次数: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那么家暴的情形有哪些呢,如何证明家暴呢,遭遇家暴怎么办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将被或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
  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力。
  4、互殴不构成家庭暴力。
  5、精神损害无证据证实不构成家庭暴力。
   
二、如何证明家暴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如果婚姻关系的一方经常遭遇到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要求离婚。那么应该提交哪些证据呢?
  这些证据包括: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三、遭遇家暴怎么办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
  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3、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家暴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证明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时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在收集证据上有一定的困难,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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