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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

摘要: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该文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书写,就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等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拟制。那么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首先夫妻双方应确定是否自愿离婚。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离婚之前,我想对您说的是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您应该认真冷静的考虑好是否离婚,是否做好离婚的心里准备。对于是否自愿离婚我还建议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并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则应珍惜现有感情,不轻易谈离婚,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法定判断标准也是把控的非常严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决好外界因素对夫妻感情破坏的干扰,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门艺术。

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的难点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婚前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工作。离婚财产的表现形式不仅仅限于双方的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房产、汽车、贵重首饰、家用电器等等。在做好分配工作之前,双方最好先应明财产清单,并注明财产购买时间、现在在谁名下、由谁管理,然后针对每一个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以根据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双方自愿对财产自由的约定归属。如果说对一些重要财产产生争议,可以一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专业意见后,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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