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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费要给多少,不给怎么办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5-08     浏览次数:

  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两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还要确定好子女的抚养权,一方有抚养权,一方就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要看父母的收入来确定,那么子女抚养费要给多少,不给怎么办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要给多少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教育);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子女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子女抚养费要给多少,不给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前提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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